医学生预科办公室办公设备(用品)使用及管理办法

为加强办公室办公设备(用品)的管理,满足工作需要,规范其购买、使用、借用、报废和维修等程序,提高利用效率,医学生预科办公室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办公设备(用品)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由医学生预科办公室(以下简称“预科办”)实行统筹安排,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

二、预科办负责拟定办公设备(用品)的添置和更新计划,经学工部分管领导同意后,严格按医学部设备(用品)购置管理规程统一采购;一次性开支5000元(含)以上的办公设备(用品)由学工部部长例会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同意采购。由预科办对购置的办公设备(用品)统一进行登记和上账。

三、办公设备(用品)均用于日常办公,不得擅自占用或私用,亦不得私自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因工作需要或者学生活动需要外借办公设备(用品)的,需办理借用手续,填写《预科办办公设备(用品)借出登记表》,其中借用人(日期)、归还人(日期)应详细记录,预科办经手人签字。外借期间,借用人对设备(用品)应爱护,妥善保管和使用。

五、预科办建立办公设备(用品)台账,定期核查《预科办办公设备(用品)借出登记表》,定期盘点,查对台账和实物,保证账实相符。

六、如遇人员岗位变动要及时办理个人账号下的办公设备(用品)移交手续,清还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不得带走、更不得占为己有,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

七、办公设备(用品)出现故障一般由售后服务公司维修,若需更换配件,费用较大的维修项目,要求维修公司列出配件清单和维修价格,需报办公室主任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修理费用,报学工部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维修。

八、办公设备(用品)损耗、更新换代、更换配件、报废等变动情况应由预科办按学校仪器设备(用品)报损、报废的有关程序办理,不得擅自处理。报损、报废的设备(用品)应保持完整,及时上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统一处理。因意外或其他原因造成设备损坏、遗失的,应向办公室主任提供损坏或遗失情况,经学工部分管领导同意方可更换或补购。

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