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预科“志愿之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

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加强对预科学生医学职业精神的教育培养,充分展现医学预科青年志愿者的精神风貌,预科决定定期开展“志愿之星”评选和表彰活动,并制定评选工作相关实施细则

一、评选方法

(一)推选方式。预科志愿之星采取个人自荐和班级推荐两种方式,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附件资料。评选过程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初评主要由各班组委和大众评委依据申请材料进行打分;复评将视情况采用现场或线上答辩方式,特邀评委将担任复评打分人。

(二)评选名额。预科志愿之星评选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每次评选10名。

(三)评委组成。分为预科学生大众评委和特邀评委两部分,分别参与初评复评和总决选各个阶段的评审工作。

(四)评选责任部门。在预科办的指导下,医学预科学生主席团志愿和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志愿之星评审活动的各项工作,各班组织委员负责本班的材料汇总和班级推荐工作。

二、标准

初评由各班组委和大众评委根据申请材料进行打分,总分100分,分为三个部分。

(一)客观项目:30

1. 材料填写情况(10分):要求参评对象真情实感地陈参加志愿活动的经历和感受,申报的事迹材料字数要求为500字以上,视情况给分,1-10分。

2. 承担活动角色(10分):根据参评对象在志愿活动中的身份,对活动组织者、核心骨干和普通参与者分别给予相应评分。志愿项目的发起人或组织者,6-10分;核心骨干,4-8分;普通参与者,1-5分。

3. 持续性(5分):根据参评对象所参加的志愿活动是否具有长期性进行评价,在一项志愿服务活动中持续参与三次及以上得3分,两项或更多项志愿活动中持续参与三次及以上得5分。

4. 志愿服务时长(5分):总时长大于等于20小时得满分,每少5小时减1分,最低得1分,材料中不包含此项不得分。

(二)主观评价部分:60

1. 志愿服务的内容(15分):具体考察参评对象是否对所参加志愿活动内容深入了解,包含主题、目的、工作内容;是否对服务对象负责;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是否具有创新性等。

2. 志愿活动体悟感受(20分):具体考察参与志愿活动的收获、思考、自我评价等。

3. 对志愿精神的见解(20分):具体可考察其参评材料内容是否积极向上,是否符合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等关键词。视情况给予10-20分。

4. 未来志愿活动规划(5分):视内容及合理性给分,0-5分。

(三)其他:10

1. 推广与分享(5分):根据配合预科办宣传推送的情况,打1-5分;若是主动将自己的志愿故事排版制作成预科官微推送稿,并将秀米链接附在材料申请材料后,则得5分。

2. 榜样效应方面(5分):根据参评人的感染影响力,在带动其他预科同学参与志愿服务的情况,适当得分。

本办法自2025医学预科开始执行,具体内容由每次评选前最终发布的评选细则为准,本规定由预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