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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预科素质教育学时发放与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积极推进医学新生素质教育的实施进程,规范并统一医学预科不同层面组织的素质教育活动有关素质教育学时发放和管理的具体要求,树立正确的学生教育与引导方向,保障公平性,根据医学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规定,结合医预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医学生预科办公室特制定此办法。

一、总则

(一)学时是指学习时间,素质教育学时(简称“素质学时”)是指学生在课堂外参加学生活动的素质教育时长。为提升素质教育规模和质量,激励医预学生积极参加素质教育活动,活动组织方可为参加活动学生按照活动真实参与情况发放素质学时。

(二)医学预科阶段的所有年级层面、主席团层面、班级层面组织的素质教育活动的素质学时发放均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学生活动是指学生除课堂教学以外的所有集体活动,包括在非教学计划内,由学生组织举办的各种思想教育活动、讲座、报告会、竞赛、公益活动、文艺娱乐活动、体育活动和其他活动等。

(四)医预学生的素质学时计算以一学年为周期,从新生入学报到日起,到大二学年开学日止,在此期间所获得的素质学时,计算为大一学年的学时。

(五)素质学时将于大一学年结束后作为各班级进行素质综合测评的参考依据,由各班素质综合测评小组最终确定每位同学的素质学时数和有效性。

二、素质学时的发放办法

(一)医学生预科办公室、医预主席团及各部门、医预学生助理团、医预各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均可为组织活动、参加活动的同学发放素质学时,发放时长写入活动策划,并经负责老师批准,学时时长与参与工作时长、活动计划时长保持一致。

(二)素质学时证明上须写明学时时长、活动主办方、活动名称、活动时间、签发负责人。每次活动素质学时发放时长需由活动主要负责老师、活动学生负责人进行双重审核批准。

(三)素质学时证明可在活动前、后制作打印完成,学时证明加盖医学生预科办公室公章后有效,盖章须填写《附件1》留医预办存档。

(四)学时发放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精准真实,不滥发,不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给予惩罚、警告谈话、通报批评等。

(五)召开医预主席团、助理团及部门工作会议、班级班会、团支部团员大会等工作类会议,原则上不发放素质学时。

三、素质学时的认定办法

(一)各班级在新生班集体成立后,应尽快成立学时认定小组,并制定本班级素质教育学时认定规则。

(二)各班级学时认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本班成员的20%,负责定期开展全体同学的学时登记和认定工作每学期应至少组织两次学时登记和认定工作

(三)各班级学时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各班情况自行决定本班级素质教育学时的登记方式、公示程序。学时进行登记后,须保留相关的素质学时证明以便班级素质综合测评小组进行确认核实

(四)参与北大(含医学部)校内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各单位及附属医院开具的学时证明,经组织方盖章后方可认为有效,并按照开具的学时证明进行认定。

(五)校外单位开具的素质学时证明由各班学时认定小组进行认定,确认该学时是否有效及是否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折算。

(六)由于学年素质综评中对志愿学时、社会实践进行单独评价,因此参与志愿服务项目或担任志愿者、参与社会实践及评比等项目,不算入素质学时。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1级医学预科生开始试行。

(二)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大学医学部学工部医学生预科办公室所有。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