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医学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通知

 北医学工[2020]17号

  各学院、医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过程发挥全人教育的导向作用,医学部学生工作部现启动2019-2020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根据北京大学学生事务办公会2018年6月22日的讨论决议,全面实施《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各学院依据医学部学生工作部备案的学院实施细则执行。

  二、时间安排

  1. 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单位依据《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修订、完善学院实施细则,并上报医学部学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xgb@bjmu.edu.cn);

  2. 9月1日至9月13日 各单位召开学院层面的培训动员会,解读、部署具体工作;各班级按照学院实施细则,商讨确定班级测评条例;

  3. 9月14日至9月20日 各班级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完成班级测评工作;

  4. 9月21日至9月25日 各单位应在基本组织单位范围内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各班根据测评结果,填写《北京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学年鉴定表》;并上报医学部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文字总结(电子版发送至xgb@bjmu.edu.cn)。

  三、工作要求

  1.医学部注册的各专业在校生均应按要求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学年中各类奖励、奖学金评定、推荐对外交流、免试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院系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的组长由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一般包括专任教师代表、班主任或者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该工作小组未来应与院系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保持一致;

  3.超出基本修业年限、休学、出国(出境)交流交换学习等特殊情况下的素质综合测评事项,应在本院系实施细则中进行具体规定;

  4.2019级医学预科学生的素质综合测评由所属的医学部对应学院组织实施,如涉及班主任评分,由预科管理办公室原带班班主任评分;

  5.各单位根据院系具体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评价结果及时公示,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联 系 人:柳  絮  侯欣迪

  联系电话:82805565   82805093

  

  附:

  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北京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学年鉴定表

  

  

  医学部学生工作部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