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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医学部实际,请各院系根据《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一、组织机构

  各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各院系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师、学生代表、班主任、其他相关领导、行政管理人员为小组成员。评审小组不少于5人。

  二、参评资格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医学部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提出申请。入学第一年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得申请。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因联合培养而超出学制年限的八年制学生不受限制)。

  对于2019年转入二级学科阶段的长学制学生按照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学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

  注:未分得名额的学院、医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将单独发给相应可参评学院、医院。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科研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突出;

  5.2018-2019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6.2018-2019学年须获得个人年度奖励提名;

  7.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本科生,学习成绩和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均应达到评选范围的前10%;申请国家奖学金的一年级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考核评价情况及前置学位学习成绩应突出。

  四、评审办法

  严格按照《北京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进行评审。

  同一学年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基于素质综合测评评审的校级或医学部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学院初评及公示

  10月7日(周一)中午12:00前,各学院在前一阶段所进行的素质综合测评等工作的基础上,由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按照分配方案(附件1.1、附件1.2)进行初评。各学院将初评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学生申诉,并负责处理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018级医预学生的名额分配及初评工作由预科管理办公室组织完成。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需同时组织候选人于9月26日(周四)前提交相关电子材料按时完成预审。

  2.医学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

  医学部学生工作部进行材料汇总、审核,报医学部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初评结果,在医学部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公示

  医学部学工部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大学学工部。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初评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提交教育部。

  六、材料提交

  (一)材料预审(仅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9月26日(周四)中午12:00前,请反馈以下电子材料至xgb@bjmu.edu.cn:

  (1)《医学部2018-2019学年度本科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博士国奖获奖学生通讯录》(电子版,附件9);

  (2)附件2.1的电子照片。

  

  (二)材料正式提交

  10月7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医学部学生工作部,纸质版材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本科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博士、研究生纸版材料请送至医学部跃进厅559室。电子版材料在各学院开始公示时即可发送至邮箱xgb@bjmu.edu.cn。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1式2份,附件2.1,该表需上交教育部审核,请严格按照表格最后一页要求填写,并参考附件2.2的模板);

  (2)《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附件3);

  (3)《医学部2018-2019学年度本科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博士国奖获奖学生通讯录》(电子版,附件9);

  (4)《2018-2019学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家奖学金登记表》(纸质版,1式1份,附件10);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博士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1式1份,附件4);

  (2)《2018-2019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

  (3)《医学部2018-2019学年度本科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博士国奖获奖学生通讯录》(电子版,附件9);

  (4)《2018-2019学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家奖学金登记表》(纸质版,1式1份,附件10);

  3.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1式1份,附件4);

  (2)《2018-2019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

  (3)《2018-2019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

  (4)《近三年医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重复获奖学生信息登记表》(电子版,附件11)

  4.所有学院均需提交《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情况说明》(电子版,附件7)。如本科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博士的评审工作与其他研究生的评审工作分开进行,则须分别提交评选情况说明;

  5.各学院根据评选情况提交《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推荐表》(电子版,附件8)

  七、工作要求

  1. 须做好国家奖学金评选宣传和通知工作,确保每名具有参评资格的学生知晓和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

  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院系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

  2.各学院应将注重发挥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榜样示范效应,对本学院国家奖学金中获奖的优秀典型进行发现和宣传,展现出“圆梦新一代”的精神面貌。请各学院推荐不超过2名优秀学生,兼顾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学校将开展国家奖学金获奖典型的宣传报道。

  3.须按照《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单位国家奖学金的申报和初评,受理院系公示期间学生的申诉,并进行答复。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视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日程应提前向学生公开。

  5.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评审,及时受理学生申诉,如因人选替换等原因无法按规定完成院系公示等必备程序,相应名额以作废处理。

  

  联系人:柳絮  侯欣迪

  电  话:82805565/5093

  

  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工作部

  2019年9月11日

  

  附件

  1.1【本科及临床、口腔八年制博士】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1.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2本科生申请审批表参考模板

  3.《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2018-2019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6.《2018-2019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7.《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情况说明》

  8.《2018-2019学院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推荐表》

  9.《医学部2018-2019学年度本科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八年制博士国奖获奖学生通讯录》

  10.《2018-2019学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家奖学金登记表》

  11.《近三年医学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重复获奖学生信息登记表》

  12.《北京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