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

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大学“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评选工作的通知

                                                                                                 北医学工[2020]5号

各学院、附属医院、教学医院: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北京大学“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医学部实际情况,现启动医学部“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初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条件

  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和《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评审(见附件1)。参评“学生五·四奖章”的学生,在校期间需获得过北京大学个人年度奖励;参评“班级五·四奖杯”的班集体,在校期间需获得过北京大学“示范班集体”(或在2018年以前获得过北京大学“优秀班集体”)。

  推荐要求

  1.各学院、医院可推荐0-2名学生参评“学生五·四奖章”(本科生系统、研究生系统分别不超过1名),可推荐0-1个班级参评“班级五·四奖杯”。

  2.被推荐人须经推荐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3.获得推荐的本科生须提交1份由正高级职称教师撰写的推荐信和1份班主任的推荐信;获得推荐的研究生须提交1份由正高级职称教师(非本人导师)撰写的推荐信和1份本人导师的推荐信。推荐信提交电子版。

  三、评选工作安排

  1.院系推荐(3月23日-3月31日)

  获得推荐的学生须提供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要求3000字以内,分个人简历、主要事迹、所获校级以上奖励清单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X事迹材料”)、学生信息(附件4)、推荐信(含推荐人信息,推荐意见,格式自拟)至所在学院、医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获得推荐的班级填写《北京大学班级五四奖杯推荐表》(附件3,内容不超过两页,可提供附件),提交至所在学院、医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学院、医院须经党政联席会议或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推荐学生和班级名单,并将学生及班级推荐材料电子版于3月31日(周二)17:00前发送至xgb@bjmu.edu.cn。

  2.医学部推荐和初评(4月1日-4月12日)

  方法:医学部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按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组织线上初评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推荐/评选名额:根据大学统一安排,医学部将推荐不超过5人参加北京大学“学生五·四奖章”的差额复评环节;医学部将评选出2个班集体直接获得北京大学“班级五·四奖杯”称号(不再参加学校的差额评选环节)。医学部将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适当的展示宣传形式。

  3. 学校评选(4月-5月,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评选经学校初评、公示宣传、答辩复评产生最终获奖学生和集体,将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采取适当的评选形式。

  四、评选工作要求:

  “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评选是北京大学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各学院、医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推荐,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推荐信应符合被推荐人实际情况,由推荐人认真撰写。

  

  联系人:柳絮  侯欣迪  阿卜杜   

  联系电话:82805565  82805093

  

  

  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工作部

  2020年3月20日

  

 

  

  附件:

       1.《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和《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中关于“学生五·四奖章”、“班级五·四奖杯”评选的规定

  2.北京大学“学生五·四奖章”推荐材料

  3.北京大学“班级五·四奖杯”推荐表

  4.北京大学“学生五·四奖章”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