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报名服义务兵役相关政策解读

  为响应教育部“加大政策倾斜,鼓励更多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号召同学报名参军,释放青春激情,北京大学医学部人民武装部就“大学生报名服义务兵役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报名要求

在校大学生均可以报名服兵役,包括应届毕业生。

  二、入伍条件

  1、思想政治过硬: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14年颁发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要求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3、年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2周岁,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

       注:据目前政策,毕业生要求24岁及以下。征兵报名需要从网上提交材料,如果年龄不符合条件,则无法提交成功。

  三、优惠政策

  1、升学优待:北京市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并将高校在校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考试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就业安置优待

  (1)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安排工作:士官服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等情况,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在校大学生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不愿复学而希望就业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役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安置。

  (3)定向招聘:根据《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京组发〔2011〕27号)规定,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岗位,定向考录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聘数量总数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50%,退役大学生士兵可视同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招录用手续。本科以上学历非京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的在校大学生或应届毕业生,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3、经济补助:2年义务兵役期间,政府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包含义务兵有优抚金、学费补偿、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部队津贴和退伍金等。2019年北京地区大学本科生服兵役获得的各项补助累计金额不低于28.4万。

     2020年征兵工作还未正式启动,有意愿的同学可先在所在学院负责征兵工作的老师处进行报名,同时密切关注“全国征兵网”的信息(http://www.gfbzb.gov.cn);医学部武装部也会在正式通知后做进一步宣传及动员。

  “兵者,国之大事也”。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人民军队是磨砺意志、锤炼人格的大熔炉,是施展才华、展示自我的大舞台,是铸造人生、培养英才的大学堂。

  2011年以来,医学部先后有33名同学到部队服义务兵役,他们怀揣理想携笔从戎,肩负北大医学的荣誉和社会的期望,将个人的小梦想融入国家的大梦想。希望医学部有志青年以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担当,报名入伍,投身军旅,在部队进一步历练成长,谱就青春之歌。

  

  办公地点:跃进厅550办公室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82802240

  

  

  医学部人民武装部

  2020年3月3日